问题 |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有影响吗? |
释义 |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有影响吗,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双方经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在单位工作年限,发放相应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工作满一年补助一个月工资,最多补助不能超过12个月,双方协商一致,应当根据相关法律给予补助。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与辞职的区别: 1、解除劳动合同是履行合同的一种行为,通过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反映了劳动者和单位双方的意愿; 2、辞退职工则是用行政手段根据单位一方的意愿终止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命令的性质。目前,辞退限于违纪职工。 3、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 a.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b.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4.自己主动辞职的,通常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和失业金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据相关条款要求支付补偿金。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规定: “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没有相应规定。 如果是公司提出且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法》第24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法》第28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有影响吗,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单位一般不会给予补助,如果是双方协商,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补助,单位如果提高劳动报酬,劳动者仍然不愿续签合同,单位应当不予补助,职工如果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可以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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