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充实三三制给各县的指示信 |
释义 | 1942年3月6日边区政府发布。主要内容: (1)边区各县应按各自的实际情况,决定本县二届参议会第二次会议的会期,在3、4两月内一定要把会议开完。县政府、县参议会常驻会,应合并组织本届参议会筹备委员会,确定议事日程,做好会务工作。(2)县长要把县政府工作报告,事先送参议员传阅,并在会议上作口头报告;常驻会也须报告工作。不得敷衍、草率。每位参议员要认真审议县政府及常驻会的工作,履行参议员的职责和权利。(3)常驻会、县政府、县委、群众团体及各参议员提出的议案,要中心扼要,有实际内容,同时顾及政府实际力量,以便议得好、行得通。县参议会要重视这些议案,分别轻重缓急交政府办理。县政府要认真办理,不得束之高阁。(4)“三三制”是边区施政纲领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县应保证其推行。各县参议会中,共产党员超过总数1/3的,应自动提出辞职,由无党派候补参议员补充;各县政府也应酌量聘请有能力有名望人士参与其事。县议会参议员、县政府委员中,有共产党员调离者,应以非共产党员补充。(5)各县政府应尽量设法为参议会解决困难、给予便利,使大会完满开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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