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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八法六计
释义

八法六计

周朝考核官吏的规定。据《周礼天官》载“天官,其属六十,掌邦治”太宰“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属,则治有所统而不乱。二曰官职,则官有所守而不侵。三曰官联,则关节脉络有贯通而无扦格。四曰官常,则纲领条目而无舛讹。五曰官成,则以之经理而有所依据。六曰官法,则以听治而有所操执。七曰官刑,则人知警戒而无慢心。八曰官计,则人知勉励,而无怠心”。对于下级吏僚,则由小宰以六计考课。“一曰以叙正其位,二曰以叙进其治,三曰以叙作其事,四曰以叙制其食,五曰以叙受其会,六曰以叙听其情。”
八法作为对政府各部门及长官的考绩原则,也是长官和各部门行政的方针。其内容方法已相当完全,而且互相配合、协调,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即使今天,对有的机关、组织的干部管理,还是有启发性的。至于六计,突出抓住了官吏应以廉为本的要点,确定了品德、才能、态度、操守、纪律和精细六个必备的品质,从而保证了官吏的质量。在实行程序上,戒之在前,让官吏明确刑法界限;又定期检查考核;年终还要求按八法六计进行对照总结,并由长官汇总和处理,由政府正式公布,最后对这样连续多年考绩的结果加以积累比较,三年后视其功过大小和改变快慢加以赏罚。
这种对官吏严格考核的做法,收效很大,周朝绵延近八百年,这就同严格治吏有密切的关系。之后“八法六计”成为一个专门用语,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并以此为蓝本,制定了更为具体和适合时代特点的官员考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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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