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八法六计 |
释义 | 周朝考核官吏的规定。据《周礼天官》载“天官,其属六十,掌邦治”太宰“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属,则治有所统而不乱。二曰官职,则官有所守而不侵。三曰官联,则关节脉络有贯通而无扦格。四曰官常,则纲领条目而无舛讹。五曰官成,则以之经理而有所依据。六曰官法,则以听治而有所操执。七曰官刑,则人知警戒而无慢心。八曰官计,则人知勉励,而无怠心”。对于下级吏僚,则由小宰以六计考课。“一曰以叙正其位,二曰以叙进其治,三曰以叙作其事,四曰以叙制其食,五曰以叙受其会,六曰以叙听其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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