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八小时工作制
释义

八小时工作制

职工在一昼夜工作八小时的工作日制度。在国际工人运动中,工人阶级为争取实际八小时工作制同资产阶级进行了长期、尖锐的斗争。1866年9月国际工人联合会(第一国际)第一次大会,把争取“八小时工作制”作为国际工人运动的斗争口号。1917年11月11日苏维埃政府颁布了由列宁签署的《关于八小时工作日、工作时间的长度和分配》的法令,在全世界第一次实现了八小时工作制。1919年10月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第一号公约,规定工业企业工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一周不得超过48小时。从此,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实行了八小时工作制。1922年5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八小时工作制”决议案。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公私企业目前一般应实行八小时至十小时的工作制”。1952年8月6日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规定:“为保障职工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并扩大就业面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坚决贯彻八小时至十小时工作制,一切较大的公私营工矿交通运输企业均应尽可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1960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坚持八小时工作制的通知》指出:“全国各城市的一切单位、一切部门,在一般情况下,无例外地必须严格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不得任意加班加点,不得任意侵占干部和群众的业余休息时间。”现在,我国职工普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17: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