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民法的一般原则 |
释义 | 前苏联法的一般理论将法的原则分为一般的原则和部门的原则,并重点研究前者,一般的原则是说明整个苏维埃全民法并反映它的最重要的方面和特点的原则,分为一般的社会政治原则和一般的专门法律原则。前者是在法律上反映的组织国家的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的社会主义原则,包括:社会主义民主,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列宁的民族政策,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结合,权利、自由同普遍的国家纪律的结合,真正的人道主义等,这些原则说明了全民法内容的特点。后者就其基础说也是社会政治原则,但它们有其鲜明的法律性,突出了法的特点,包括:法治原则,要求一切主体严格地、确切地遵守和执行法律规范,公正原则,司法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等。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