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今年选举工作的训令 |
释义 | 1945年9月6日发布。针对当年10月15日至12月底的乡、县、边区三级政权的改选,提出了下述要求: (1)坚持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原则。(2)发动人民彻底检查政府工作,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3)在选举中,任何公民、抗日党派、民众团体有依法提出候选人的权利,有为自己或他人实行竞选的权利,但任何操纵行为必须制止,以保证人民选举投票的完全自由。(4)各级政府须成立选举委员会,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选举的各种准备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