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应当如何处置 |
释义 |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应当如何处置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解除内容有哪些具体要素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解除内容有以下具体要素: 1.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劳动者入职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3.协商约定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医疗期工资等的金额; 4.结尾需要劳动者签名、用人单位盖章、填写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 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被迫解除和主动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被迫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主动解除是指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选择离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而因为其它劳动者自身原因离职的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获经济补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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