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驻观察员代表团 |
释义 | permanent observer misssion非成员国派驻国际组织以代表该国的长期性代表团。观察员制度是在联合国成立以后发展起来的,在联合国以外,也有派遣观察团的情形。对于常驻观察员代表团,1975年《维也纳关于国家在对国际组织关系上的代表权公约》有所规定。《公约》第7条规定:“常驻观察员代表团的职务包括:(a)确保派遣国的代表权,保障该国在同组织关系上的利益,保持派遣国同组织的联络;(b)查明组织的各项活动,向派遣国政府提出报告;促进同组织的合作和同组织进行谈判。”(这里所谓组织指国际组织)。关于常驻观察员代表团的其他事项,包括常驻观察员代表团团长和外交职员的特权和豁免,均在《公约》关于常驻代表团的规定之内。参见〔常驻代表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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