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肯色州宪法1874年生效,是该州历史上第5部宪法。主要内容:众议院由60名议员组成,任期2年,参议院由35名议员组成,任期4年,两院均由直接选举产生。每两年开会一次,于奇数年份1月的第二个星期一开幕,会期60天。州长可召集特别会议。州长是行政首脑。州长和副州长、州秘书长、财政部长、审计长、司法部长由选举产生,任期2年。其他主要行政官员由州长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法院系统由最高法院、巡回法院和治安法院、市法院组成。最高法院法官(7名)由选举产生,任期8年。宪法修正案需要以两院2/3多数同意提出,或10%的选民签名提出,公民投票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