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1、董事会制 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实行董事会制。董事会是合作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合作各方协商产生;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2、联合管理制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实行联合管理制。联合管理机构由合作各方代表组成,是合作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联合管理机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主任; 3、委托管理制 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合作企业可以委托中外合作一方进行经营管理,另一方不参加管理;也可以委托合作方以外的第三方经营管理企业; 4、议事规则 合作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或主任召集并主持。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召集并主持。 ![]()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有哪些分类 合作经营企业一般可分为两类: 1、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经营企业 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经营是指合作各方共同设立具有独立财产权,法律上有独立的人格,能以自己名义行使民事权和诉权的合作经营实体; 2、非法人的合作经营企业 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经营企业相反,不已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经营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只有管理权和使用 权。合作经营企业一旦发生法律诉讼,合作经营各方以各自的身份承担法律责任。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有哪些优势 1、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设立方式灵活,能以法人或非法人形式设立; 3、管理层架构具有多样性,可以采用董事会制、联合管理委员会制,委托管理;制(即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 4、外国投资者可优先收回投资; 5、可享受外商投资者各项优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的介绍。通过上述介绍可知,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他的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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