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幕友 |
释义 | 清代地方官聘请帮办公务的人员。清代的幕友源于古代的“参谋”、“记室”,这是一些在军队将帅帷幕之中帮办军务参与机要的文职人员,所以称“幕职官”。后来非军事官员的咨询人员也称幕职官。宋以前的幕职官仍属政府官员,明中叶以后出现了以私人身份应聘官府的人员,清代这种专业幕友大为发展起来。清代的幕友是地方官的帮办和顾问,与主官是主宾师友的关系,主官可以延请和辞退幕友,幕友也可以自由选择主人。幕友没有品级、俸禄,接受主官的“束修”(酬金),许多幕友以此为职业,游幕于地方官府之间。幕友均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又掌握“幕学”知识——关于文书案牍、公务程序以及法律、财政等“学问”,以此服务于官府。幕友按其所习有各种“专业”,其中最重要的是“刑名”、“钱谷”两种,分管司法和赋税两种事务,是地方官必须延请的。清代浙江绍兴一带人出外当幕友的很多,人们习称为“绍兴师爷”,幕友在清代文献中也称为幕僚、幕宾。幕友与书吏的区别在于,书吏是衙门的低级属吏,而幕友是地方官私人聘请的帮办和顾问,幕友没有官方身份。清代只有地方官府有幕友,中央各机关没有。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