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费吗 |
释义 | 热门城市:湖北律师?? 安阳律师?? 汕尾律师?? 益阳律师?? 濮阳律师?? 包头律师?? 黄石律师?? 黄冈律师?? 威海律师?? 广东律师 现实中,有的劳动者属于计时工,而有的属于计件工,这是与一般的工时制不同的。那么针对其中的计件工资制,会不会有加班的时候呢?而计件工资制有加班费吗?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计件工资制 指按照职工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 (或作业数量) 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发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1) 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 (2) 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 (3) 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决于工人的主观努力; (4) 具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较健全的原始记录; (5) 生产任务饱满,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和产品销路正常,并需要鼓励其增加产量。 计件工资具有直接无限计件工资、有限计件工资、累进计件工资、超额计件工资等多种。 二、计件工资制有没有加班工资 ?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而且每周至少要休息一天。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要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延长的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该支付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且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但必须比法律规定的高。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原则,以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基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加班的,对付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的工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分别支付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300%的工资。 通过上文的分析解答,我们知道计件工资制有加班费。但实践中,对计件工资制的加班时间确定是比较复杂的,通常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那么就会属于加班的时间。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郑州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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