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规定入职多久给交社保 |
释义 | 一、劳动法规定入职多久给交社保 员工入职后,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三、社保的五大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有些公司计算五险一金并不是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而是另外设置基数计算缴纳的) 以上全部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法规定入职多久给交社保”的解答,我们知道员工入职后,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小编建议您上法律网联系专业的律师,给您针对性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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