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申请收养子女 |
释义 |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2、《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关于出具收养、送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深计生[2003]22号) 申报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办理程序:夫妻双方现居住村委会(居委会)→双方现居住街道→区级计生部门 提交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查环查孕报告单、医院体检报告单、生育服务证。 申请表格:《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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