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我为公司采购物品,联系了一间公司并签订了购买合同,那间公司突然说不可以履行合同,原因是运输货物途中出现了山崩,货物全部损毁,我想起诉那间公司,但是听人家说可能得不到赔偿,因为遭遇了不可抗力因素,我想问律师,哪些是不可抗力因素? 律师解答: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可抗力”有明确规定。《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依据此规定,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继续履约,当事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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