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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继承的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释义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综上可知,在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通常情况下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的。但要是在遗嘱中明确说明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那么就按照夫妻个人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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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