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易后不过户的违约责任承担 |
释义 | 导读:有不少买房的朋友在进行房屋交易时会遇到卖房不按约定的时间过户问题,卖房总是延迟房屋过户的时间,甚至有的卖家明确拒绝进行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当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的?应该追究对方什么法律责任呢? 案情简述: 2006年10月29日,王某将位于上海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售给陈某,总房款为354639元。同年11月2日,双方正式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在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中,双方约定,王某承诺在送件后10日内,向公安机关办理完结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合同还约定,任何一方未按约履行合同条款则构成违约,如果王某违约,则按陈某已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计算违约金。2006年12月4 日,王某和陈某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因王某户口未迁出,陈某便以此为由拒绝向王某支付购房尾款1万元。2007年12月24日,王某将户口迁出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立即支付房款。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王某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迁出户口,构成违约,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由于诉讼前王某已将户口迁出,陈某也并未因此造成损失,该违约金显属过高,法院对违约金的数额酌情予以确定。遂确认王某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为7000元。据此,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王某迟迁户口的行为构成违约,需支付7000元违约金。 知识拓展: 上述案件表明,如果房屋买卖交易结束后,卖房不按合同要求将房屋过户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其实房屋过户手续并不复杂。 房屋过户手续: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对房产过户的程序如有不清晰的地方,建议到房产局咨询相关的办理人员。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提供的房产过户相关知识,如需了解更多,请阅读: 房产过户的几种类型 房产过户费用计算 赠予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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