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法离婚房产加名字就代表属于共有产权吗 |
释义 | 婚姻法离婚房产加名字就代表属于共有产权吗? 是的,加名字上去实质上是属于一种赠与,把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另一半,是有效的。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 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 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 元工本费、25 元地籍图费、5 元贴花费,如顺利 20 天后可拿到新的 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 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 110 元手续费外, 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 积金 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 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 元交易费。 2、不满 5 年,5.5%的营业税加 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 到交易日未止),满 5 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 5 的印花税。 4、4 本合同,每本约 5 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 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 100 万的房税值就是 50 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没加名字之前可能这套房产跟自己的另一半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加名字就意味着这是一种无偿赠与的行为,只要是房产证上有另一半的姓名,那对于当前的这套房产应该如何处置,就不是当事人一个人说了算的,也不是有些人所想的,是自己的房产,加名字去名字都可以任凭自己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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