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执行标的物的变更
释义
行政执行标的物的变更,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作为行政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标的物已不存在或者已失去价值,以其他财物予以代替的一种执行方法。
标的物变更方式有两种:一是由物变为钱,二是由钱变为物。在行政执行中,有的标的物可以变更,有的则不得变更。
随便看
遗嘱人如何自己写遗嘱,遗嘱人如何找人代写遗嘱
什么是遗嘱 怎样立遗嘱
公民应怎样立遗嘱,遗嘱怎么写
公证遗嘱怎么写
无产权安置房继承要缴税吗
离婚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费用是怎样计算
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如何书写遗嘱
立遗嘱有五大形式五项内容
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何为“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的效力分析
法律规定离婚证据与婚外情证据有哪些
短信可不可以作为离婚证据
外遇证据调查有什么作用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状受理收费多少钱
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网络语言攻击能定罪吗
语言诱导自杀算犯罪吗
精神暴力包括哪些行为
精神暴力犯罪吗
丈夫因无性婚姻闹离婚 起诉能否判离
无性婚姻可不可以算是离婚的理由
次于战争的非友好措施
次要证据
欢呼投票
欧共体
欧文
欧洲专利公约
欧洲专利局
欧洲交通部长会议
欧洲人权公约
欧洲人权公约
欧洲人权委员会
欧洲人权委员会
欧洲人权法院
欧洲人权法院
欧洲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
欧洲债券
欧洲公法
欧洲共同体
欧洲共同体决定
欧洲共同体委员会
欧洲共同体审计院
欧洲共同体指令
欧洲共同体某些共同机构的公约
欧洲共同体欧洲理事会
欧洲共同体理事会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6/3 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