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管所的公房怎么过户 |
释义 |
一、房管所的公房怎么过户 根据《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公房非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要求改由相关单位承租使用的行为; 民用住宅过户是指因承租人死亡、户口已迁出本市、经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并向管房单位申请改由其他近亲属承租使用的行为。 二、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的条件 1、非住宅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的条件 申请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申请过户的,须经上级主管单位或国资委等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申请过户。 2、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条件 (1)民用住宅承租人因死亡、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户口已迁出本市,可申请办理过户。 (2)新的承租人原则上必须是原承租人的近亲属,拥有武汉市户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 (3)新的承租人,可选择通过公证或诉讼等司法途径确定,也可选择通过近亲属达成书面协议的方式确定。 (4)协议确定中,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且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优先,先后顺序依次为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次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原承租人的近亲属无法就承租人过户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推举一名承租人代表。承租人代表在与其他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签订“承租人代表协议书”后,临时履行直管公房的看管义务、负责缴纳租金等事项。承租人代表在处置房屋使用权,包括有偿转让使用权、申请房改、征收补偿等。 (5)新的承租人系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监护人代为临时履行直管公房的看管义务、负责缴纳租金等事项,并签订监护人承租保证书。待被监护人成年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办理承租人过户手续。 三、买二手公房有什么风险 公产房,个人没有全部产权,而且住房土地属于集体或者划拨性质, 此类住房,不允许,也不能办理买卖过户。 需要买卖双方都是本单位内部人员,通过单位内部房管部门,办理过户,不对外部人员办理过户。 或者有原房主和单位协议买断全部产权,在到房管咨询缴纳税费和土地出让金,转变住房为商品房,此时就可以自由买卖转让。 公房可以买卖,不是部分产权,是私产。原房主够够公产房有一套计算公式,工龄、房龄等。购买已购公房没有风险。公房买产权后有问题再找房管站维修不受理了。也就是说从原来的房管局管辖变成户主直接管理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发生转移。购买已购公房一但遇到城市建设用地准受益。还有认定售后公房再交易再上市,仍然还是售后公房,不能以商品房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而应一律按1996年售后公房物业收费标准,统一“从低”收取。 以上就是关于房管所的公房怎么过户的相关介绍,我们都知道公房在进行买卖的时候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流程,尤其是房产过户的话,双方需要提前准备所需的材料和证件,去房管所来进行手续的办理,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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