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破产保护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释义 |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的主要目的: 破产保护的核心,是为重组融资创制了一种特殊的清偿优先级,在缺乏这一优先级时,重组者通常面临一对矛盾:重组得以进行,必须获得新的融资来维持企业营运,并支付资产切割、结构调整、业务重组、雇员遣散等重组步骤所产生的高昂费用,但是很少有人敢把钱借给濒临破产的企业,特别是当它的资产多半都已抵押出去之后,除非这个新的债权人在清偿顺序中被允许“加塞”,这一点,在传统民法中是做不到的。在美国,如果一旦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它的债权人暂时就不能去追究这个企业的债权,企业就能够有个喘息的时间。在申请破产保护的这段时间之内可以想办法。一旦公司通过破产保护,走出了破产法庭以后,相当于把身上的债务甩掉了,可以轻松上阵。 申请破产保护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申请破产保护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的全部内容。当事人在申请破产保护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然后按照规定,提出具体的重整方案。其中资料包括书面破产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等!今天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如果您还有破产保护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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