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户主变更条件 |
释义 | 一、户口本户主变更条件 户口本户主变更条件有:户主死亡、被宣告失踪、户口迁出等。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户口本是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 ![]() 二、监护人必须是户主吗 监护人不一定得是户主。 《民法典》27条关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其监护顺序】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户主死亡后户主是谁 (一)由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持原户主的死亡、火化证明、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 (二)原户主户籍注销后,可以由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推选新的户主。 (三)然后由新户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本户内成年人员以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申请变更户主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户口本户主变更条件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户口本对于我们而言还是挺重要的,因此我们要多多了解清楚。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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