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抵押权吗 |
释义 | 一、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抵押权吗 遗失物不可以有抵押权,遗失物适用留置权 遗失物拾得人有权向失主索要必要保管费用,如果失主不支付,拾得人有权将该物品留置。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二、拾得他人遗失物侵占构成犯罪吗 拾得他人遗失物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具体要看拾得物的数额大小。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吗 留置权能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抵押权吗”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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