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维权措施大揭秘 |
释义 | 一、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维权措施大揭秘 如果房子被强拆了的维权方式如下: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哪些类型的违法建筑可能面临强拆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 三、建筑强制拆迁怎么赔偿 违章建筑强制拆迁不用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十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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