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刑事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刑事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二、刑事强制执行的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强制执行的种类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具体如下: 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3.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5.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三、刑事强制执行的主体 刑事强制执行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点: 1.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权、审判权、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等; 2.直接影响诉讼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3.协助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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