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公证办理后需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
释义 | 一、房产赠与公证办理后需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房产赠与公证办理后需注意的事项是: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2.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3.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二、房产赠与公证办理后多久过户 民法典公证赠与财产多长时间过户没有规定,而在实践中,申请财产赠与公证出具公证书后,受赠人可以持赠与合同、公证书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房产赠与公证办理后公证书有效期 房产赠与公证办理后没有期限限制,一直有效。 房产赠与公证办理后应在2个月内去房产部门过户,逾期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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