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去那里办理 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
释义 | 相信大家都清楚,我们说的诉讼离婚其实也就是指打离婚官司,这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而大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选择这样的方式,其实都是因为无法协议离婚。既然涉及到打官司问题,肯定就要先确定管辖法院,也就是当事人应该去哪里起诉,那究竟诉讼离婚去那里办理呢?下文中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去那里办理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对应不同的离婚方式,自然办理离婚手续的机构也是不一样的。其中协议离婚通常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而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也是允许去原告住所地起诉离婚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