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德国国社党刑法觉书 |
释义 | 1933年简称《觉书》,1933年秋由普鲁士司法部长、狂热的法西斯分子恩斯·开尔指挥下,由普鲁士司法部官员福拉伊斯赖及法学家柯莱等人参加写成发表的,提出法西斯刑法原则的重要官方法律文件。《觉书》共分两篇,第一篇分则,严厉维护法西斯国家权力和统治秩序,人身、人格、人种的保护,家族身分和财产保护。第二篇总则,是关于犯罪构成、罪名及刑罚的规定。《觉书》用法官独断专行的类推否定以前刑法的罪刑法定主义原则、用意思刑法取代一般实行的结果刑法,对“有危险思想”的人,便可以认定为犯罪,加以惩处。思想成为犯罪的依据,已遂与未遂界限不复存在,从而扩大了法西斯的刑事镇压和政治迫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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