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养的小孩不想要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领养的小孩不想要了怎么办 领养的小孩如果不想要了,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并进行公证。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二、领养的小孩怎么争夺抚养权 离婚后想要获取孩子的抚养权的,首先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处理办法。 1.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应优先给养母抚养。 2.如果孩子已经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议解决收养问题。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将孩子判给养父或养母。 这一决定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三、五岁孩子抚养安排 对于五岁的孩子,如果父母双方都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且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等。 如果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且他们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的,可作为优先条件。 这些安排都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即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和利益。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决定,我们都应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你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还有哪些疑惑?法律网在这里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支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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