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能否解除与孕妇的合同 |
释义 |
1、 如果公司要搬家,劳动合同将继续履行,公司不得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否则将给予孕妇双倍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未进行离境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中有职业病嫌疑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四)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为女职工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自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偿劳动者。第二,女职工的权益是什么。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和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妇女就业标准。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晋升和考核,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歧视妇女。 怀孕女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工作时间计算,不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因此,工资不能扣除。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辞退女职工,不得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如果公司要搬家,劳动合同将继续履行,公司不得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否则将给予孕妇双倍的经济补偿。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最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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