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沃塞蒂希1858~1925Juan Vucetich阿根迁警官。沃塞蒂希十指纹分析法的发明者。1892年9月,提出了一套区分指纹的分类方法,即将指纹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弓型、三角在右边的箕、三角在左边的箕、斗型。对大拇指依次以A、 B、 C、 D四个字母表示;其余四指以阿拉伯数字1 、 2、 3、 4表示。例如,一只手上拇指是弓型;食指是三角在左边的箕;中指是三角在右边的箕;无名指是斗;小指是弓型,分析公式为A、 3、 2、 4、 1。十指纹的初步分析公式就可以以这种形式表示:B、 4、 2、3、 1/A、 3、 2、 4、 1。鉴于这种初步分析尚不足以建立更细的档案,又提出根据基本纹型中乳突线的数目不同而进行次一级分类的方法。活塞蒂希的分类方法使指纹建档成为可能。1896年6月阿根庭政府采纳了这种分类方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鉴别人身制度中以指纹为唯一依据的国家。此后南美各国纷起仿效,至今这些国家的指纹登记制度仍以沃塞蒂希的分类法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