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是否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是否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只要是在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的情况之下,则在赔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双重的赔偿;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赔偿原则 1.双重赔偿原则: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劳动者可以同时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双重赔偿。具体来说,劳动者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如果仍能证明工伤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直接费用”是不重复赔偿的。 2.补充赔偿原则:劳动者先向交通事故肇事方追偿,如果赔偿金额不足,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3.公平原则: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应遵循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赔偿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4.优先处理原则: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应优先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如果劳动者已经从肇事方获得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赔偿,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就不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但如果肇事方无力赔偿或赔偿不足,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差额补足原则:如果劳动者先获得了工伤赔偿,后续又获得交通事故赔偿,那么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退还先行赔付款项中的“差额部分”。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三、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的赔偿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的赔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4.医疗费用发票、病历、出院记录等医疗证明材料;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伤残鉴定结论书或职业病鉴定结论书;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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