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的信访工作 |
释义 | 人民法院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人民群众向人民法院写信或面谈,其内容既包括诉讼方面的问题,如涉及尚未立案或正在审理的案件的问题,或者在案件审理终结后,判决、裁定执行中的某些问题;也包括非诉讼方面的问题,诸如询问法律知识,反映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审判作风,揭发、检举法院审判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等。人民法院的来信来访工作同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不同,不能把二者混淆起来。申诉是当事人等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提出请求重新审判的意见和要求。它只是人民法院来信来访工作的一部分。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对信访或者申诉都应当重视,都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尤其是不能把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当作群众的一般来信来访对待,而应作为可能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予以审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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