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并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通过人民法院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在人民革命摧毁国民党旧司法制度的基础上,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建立起来的,它的最早形式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的人民司法机关。在性质上,它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人民法院的组织构成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由国家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