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注销了还能被起诉么 |
释义 | 一、企业注销了还能被起诉么 公司注销后,该主体已经消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若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注销后有公司财产剩余的,可以起诉该公司的股东。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二、公司注销无债权债务也要登报吗 1、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以及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可见,公司注销,登报是清算开始时必须做的,只需要告知公众该公司要清算注销这一事件,以便债权人实现债权。公司没有债权债务也需要进行登报公示,是履行法律程序。当然如果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又特别规定,那就按照规定办理。 三、子公司注销后如何处理账务 1、参照财政部《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第一条“(三)结束旧帐,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帐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之规定,对于注销清算的公司,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 (2)另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1998-8-21)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之规定,相应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应由股东代为保管。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企业注销了还能被起诉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了的话,那么主体就已经消失了,我们在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时候,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了不符合条件。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3]《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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