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会不会可行 |
释义 | 一、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会不会可行 不可行,过户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如果不过户的,房屋的所有权就没有发生转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二、继承的房产办理过户要多久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房产继承过户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房地产交易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继承的房产办理过户的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等。 3.房产证、土地证: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4.亲属关系证明:提供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5.遗嘱或遗赠协议:如有遗嘱或遗赠协议,需提供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6.税费缴纳证明: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税费缴纳证明。 7.其他材料: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四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