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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生病时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多少
释义

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多少
    

在医疗期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不得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医疗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并按照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如果您想知道,欢迎您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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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