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认共同借款人身份 |
释义 | 一、如何确认共同借款人身份 通常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共同签字的即为共同借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共同借款人起诉一人后能否重新起诉 可以,共同借款人能只起诉一人。司法实践中,法官认定共同借款人对于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可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共同借款人抗辩其内部存在约定的或者实际的使用份额,则对此抗辩内容进行审查,一旦查明属实,就在判决主文中明确承担了债务的借款人可依照份额进行追偿; 2.如果共同借款人未抗辩存在使用份额,亦未对共同借款行为做出解释,则在判决中明确承担了清偿义务的借款人能依照实际使用份额向其他借款人进行追偿。 ![]() 三、共同借款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 共同借款人之间是享有追偿权的。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