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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二手房可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过户手续
释义
    一、购买二手房可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过户手续
    二手房过户可以委托别人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二、购买二手房过户办理时间多长才能领取证书
    30个工作日内可以拿证。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局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法律网提醒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购买二手房过户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购买二手房过户需要经过的程序如下: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审核过户材料,核税缴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领取房产证,核发过户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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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4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