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还有效吗 |
释义 | 一、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还有效吗 当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时,该合同对被代理人是无效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3.如果被代理人明确拒绝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则无法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二、委托代理终止情形 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这是最常见的代理终止原因,当代理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如果被代理人决定终止委托,或者代理人选择退出代理,代理关系也会终止。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代理人因某种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继续履行代理职责,代理关系也会终止。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代理人的死亡或被代理人的死亡,都会导致代理关系的终止。 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当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所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解散或破产等原因终止时,代理关系也会随之终止。 三、代理人的一般权限 代理人的一般代理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代为起诉、应诉。代理人有权代表被代理人提起诉讼或应诉,参与诉讼活动。 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在诉讼过程中,代理人可以代理被代理人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以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代理人有权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官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请求重新鉴定或勘验,以及发表代理意见等。 4.申请执行。当判决或裁定生效后,代理人可以代理被代理人申请执行,确保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除了上述常见的代理事项外,代理人还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代理其他事项,这需要双方在代理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还有哪些关于代理关系的法律问题让你困惑?欢迎在在法律网留言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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