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国特别高等法院 |
释义 | 法国区别于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的特殊司法机构。由改选后的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中各选出12人组成,再从成员中选出1人担任主席。专门审理共和国总统所犯的叛国罪、政府成员在执行职务中所犯的刑事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与政府成员相勾结犯有阴谋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同谋犯。对于总统的叛国罪和政府成员所犯的刑事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罪,必须由议院两院以公开投票方式得到议员多数表决通过才能提起控诉。但在审理总统或政府成员犯罪案件之前,要先交预审委员会进行审理,预审委员会则由最高法院法官中选出5名正式成员和2名候补委员组成。根据宪法第68条规定特别高等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按犯罪时施行的刑法,确定其罪行和量刑。对于特别高等法院的判决,一概不许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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