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的企业借款合同有哪一些 |
释义 | 一、无效的企业借款合同有哪一些 下列类型的借款合同无效: 1.具备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企业借款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借款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之间在签订合同时有写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三、企业借款合同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企业借款合同规定的具体内容有: 1.借款种类; 2.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 3.借款用途,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 4.借款数额,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 5.借款利率; 6.借款期限; 7.还款方式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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