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土地承包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约定的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土地承包合同对违约金的数额没有约定的,以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来支付违约金。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何时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承包方与发包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受让方具有以下情形时,也可以单方解除承包合同: 1.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2.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3.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土如何合法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 合法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如下: 1.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所以,土地承包人死亡,只有两种情况下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的是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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