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不通知债权人的情况下处理公司的减资 |
释义 |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公司法》还明确规定了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和限制条件,以及此时公司债权人相应的权利救济渠道。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直接通知义务是针对已知的债权人;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公告义务是针对未知的债权人。公司未通知债权人减资的,债权人丧失依照公司法规定要求公司及时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权利。此时,公司减资对债权人不产生对抗性影响。一方面,公司因减资本身对已知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未履行减资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公司股东仍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另一方面,公司减资实质上是股东大会决议的结果,公司减资的受益人是股东本人。因此,当公司减资未能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不能免除公司股东的减资责任。 公司不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减资义务的,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股东的具体责任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回出资的,应当就公司债务在资本本息范围内不能清偿的部分,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尚未作出或撤回的贡献。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实践中可以类推适用上述司法解释,对公司在资本救济范围内不能清偿的部分债务,可以责令公司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以上是相关内容介绍。公司减资时,公司及其股东有义务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使债权人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利益。让我们说清楚。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