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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怎么处理
释义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怎么处理
    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处理方式为:
    单位可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来要求其签合同;如果劳动者拒绝的,则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应具备这些内容:
    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法律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纠纷可以直接起诉吗
    劳动合同纠纷一般是不可以直接起诉的。如果该纠纷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的,当事人一般需要先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再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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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4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