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地罪犯犯罪的具体地点。关于如何确认犯罪地,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归纳起来有3种: ❶行为地说,即以实行犯罪行为之地为犯罪地。 ❷结果地说,即以犯罪行为之结果发生地为犯罪地。 ❸行为地与结果地结合说,即认为犯罪行为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均为犯罪地。中国大多数刑诉法学者和在司法实践中采用第三种说法。具体讲,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地和销赃地等;其中数罪中最严重的犯罪发生地或一个犯罪中的主要犯罪行为地是主要犯罪地。确定犯罪地对于决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事案件的管辖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于一件刑事案件可能涉及多个犯罪地,所以,《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几千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