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驳回起诉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法院驳回起诉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当法院驳回起诉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从驳回之日起重新开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当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时,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控告之日起中断。 2.若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或不起诉,诉讼时效期间则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 3.若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则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起诉后诉讼时效中断情形 1.在起诉后,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主要包括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 2.一旦权利人采取这样的行动,诉讼时效就会从其报案或控告之日起中断。 3.这意味着,在这一期间,诉讼时效不再计时,直到出现其他情况使得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三、不立案与诉讼时效计算 当有关机关对案件决定不立案或撤销案件时,诉讼时效的计算将重新开始。 1.具体来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不起诉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 2.这意味着,即使之前已经过了一段时间,诉讼时效也会因为这些决定而重新开始计时。 你是否还有其他关于诉讼时效的疑问?在法律网,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快来留言,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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