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什么时候有效 |
释义 | 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什么时候有效 1.专利许可合同在一般情形下,合同依法成立时即生效。但是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专利法》第十条规定: (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2)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3)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分类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根据不同的授权范围和条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普通实施许可: 在这种合同下,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实施专利,同时专利权人保留了自己在同一地域和时间实施该专利以及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2.独家实施许可: 在这种合同下,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享有对专利的排他性实施权。 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专利权人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以此相同的方式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权人可自行实施。 3.独占实施许可: 在这种合同下,专利权人将专利的独占性实施权授予被许可方,排除了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 4.相互交换实施许可: 这是一种双方互相授权使用彼此专利的合同,也称为交叉实施许可合同。 5.分实施许可: 在这种合同下,被许可方获得专利权人的授权,可以就同一专利再与第三人订立许可合同,由第三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 但分实施许可合同必须从属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不得有任何超越行为。 三、专利实施许可的条件限制 在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条件限制: 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明确约定许可的种类、范围、期限以及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等条款。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技术秘密等。 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各种法律因素,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了解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分类和条件限制了吗?在签订合同时,请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发起咨询,我们为你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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