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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法释义之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释义
    行政诉讼法第4章第30节
    标题: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法条内容: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也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释义:本条是对诉讼代理人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本条对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分别作出规定。律师的权利是,第一,依照规定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本案有关材料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诉讼证据、庭审记录等等。第二,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律师的义务是在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和调查、收集证据过程中,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是可以查阅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材料以外的本案庭审材料。本案庭审材料比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窄,指在庭审过程中的庭审记录以及出示的证据等。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应当承担哪些义务,一般在授权委托书中规定。诉讼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权利义务类似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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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2: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