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和解协议法院能出裁定吗 |
释义 | 执行和解协议法院能出裁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是可以作出裁定的,裁定案件中止执行,或者对不认可执行和解协议申请进行裁定。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 (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第三条?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十九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是可以作出裁定的,裁定案件中止执行,或者对不认可执行和解协议申请进行裁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问题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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